获得恩典的条件

根据玛丽亚接受恩典的条件
根据保禄的教义,恩典的呼召非常重要,因为它基于个人对成为选民的完全归属和对正义的恩典的经历,这是末世救赎的第一步:“就这样,如今在我们时代,还有一部分人,是自由选择的恩典的‘余派’。但如果是恩典,就不因行善而得了恩典。否则,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罗马书 11:5-6)。“我们该说什么关于我们父按肉身计算的亚伯拉罕?他有什么可自豪的?但圣经说:‘亚伯拉罕因信上帝而得义’。现在,做某事的人,他的报酬不算作恩赐,而是应得的。相反,不做事的人,若是信那使不义的人得义的人,他的信心就算作正义。正如大卫所说,那被上帝按着恩典赋予正义的人是幸福的”(罗马书 4:1-6)。正义并不依赖于摩西律法(托拉)的功德: “因为没有人因行律法的礼仪而得义前面立在上帝面前。因为律法的目的只是认识罪。…因为我们认为,人得义于上帝,不是因行律法的功德”(罗马书 3:20, 28)。然而,保禄将强调,接受正义的归属取决于对上帝恩典的承认和接受,即信仰: “因为圣经说:‘亚伯拉罕因信上帝而得义’”(罗马书 4:3)。“因为亚伯拉罕有信心上帝,这就算作他的正义”(加拉太书 3:6)。我们在约翰的著作中后来找到了同样的结论,当他宣称:“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工作就是相信他所差来的’”(约翰福音 6:29)。“因为凡是相信他的,不至被定罪;但不信的人已经定罪了,因为他不相信上帝独生子的名字。审判的准则就是这样:光已经来到世间,但世人更爱黑暗,不近光,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因为每做恶的人都恨光,不近光,恐怕他们的行为被揭露。但做真善的人,接近光,因为他们愿意在上帝里面做事,他们的行为没有隐秘”(约翰福音 3:18-21)。“你们的父亲是魔鬼,他想要满足你们的欲望。他从一开始就是杀人的,并不坚持真理,因为在他里面没有真理。当他说话时,就是说谎话,因为他本性就是说谎和是谎言的父亲。但我却是真理,因为我说的是真理。你们中有谁要指证我犯了罪?如果我说的是真理,为什么你们不信我?凡是上帝的,就听上帝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上帝的孩子”(约翰福音 8:44-47)。实际上,恩典通过信仰到达人身上。义人通过信仰生存:“在其中显明了上帝的公义,这是由信仰而来的,并引导到信仰,正如经上所说:义人因信仰而生存。”(罗马书 1:17)。因此,信仰不仅仅是一种心智的同意,而包括服从那位将自己的意志转向上帝的积极爱的人: “但并非人人都听从福音信息,正如以赛亚所说:‘主啊,谁信我们的传道?’”(罗马书 10:16)。“要惩罚那些不认识上帝和不服从我们主耶稣福音的人。”(二提摩太书 1:8)。“在基督耶稣里,信仰行动于爱中。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无关紧要。”(加拉太书 5:6)。“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遵守上帝的诫命。”(哥林多前书 7:19)。圣经中关于信仰教导存在着一种张力。一方面,圣经从所有人都可以决定或反驳通过信仰服从上帝这一前提出发。另一方面,先知、使徒和基督自己的所有劝勉似乎都是徒劳的。这是因为一个人可能因没有简单地相信而被定罪:“凡信而受洗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马可福音 16:16)。保罗也将信仰视为人能掌握的条件,并劝勉所有人“不要白白地接受上帝的恩典”(二哥林多书 6:1b)。约翰在说:“有人问他们:‘我们该做什么才能行上帝的工作?’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工作就是相信他所差来的。’”(约翰福音 6:28-29)。因此,我们必须不背叛圣灵,因为:“不要使圣灵的感动使你们忧伤;你们受了上帝的印记,是将来得救的。”(以弗所书 4:30)。相反,信仰是上帝的恩赐:“凡被父引来的人,都会到我这里来,而我不会拒绝任何一个。”(耶稣回答说):“不要因彼此争吵而抱怨。如果不是父引领他们,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而且,我将他们复活在最后日子。正如经上所说:‘万民都要成为上帝的门徒。’所以,凡是听从父的教导并学习的,都到我这里来。没有人见过父,除了从父那里来的人,他见过父。我实在实在地告诉你们,凡信的人就有永生。”(约翰福音 6:37-40)。“你们是因恩典得救的,通过信仰,也不是出于自己,这是上帝的恩典。”(以弗所书 2:8)。“你们得救是因着恩典,通过信仰,也不是出于自己,这是上帝的恩典。”(腓立比书 1:29)。因此,根据保罗和约拿的信仰,涉及意志行为,保罗所说的是,责任来自上帝,他在人内工作,无论是在他们的意志上,还是在其应用上:“确实,是上帝在你们内产生既愿又行的能力,按照他喜悦的”(菲 2:13)。即使是通过好思想,人能看到恩典所呈现的善美,也经过了上帝的意志: “我们自己无法为自己做任何事,我们的能力来自上帝”(高 3:5)。为了克服这种紧张关系,我们必须坚持使徒保罗的确切话语,不能超出它们。没有上帝的帮助,人无法获得恩典的礼物:“是恩典使你们得救,是信仰,而这不是你们自己的功劳,乃是上帝的恩典”(加 2:8)。但这种恩典被丰富地给予所有人,因为上帝的意愿是所有人都得救,都到达真理的认识:“他愿所有的人得救,并认识真理”(提一 2:4)。上帝对人如此的爱,以至于他建立了新的约: “正如饭后,他拿起杯,说:‘这杯是新的约在我血里。你们每逢喝这杯,就是为我纪念’”(一哥 11:25) 这个约以基督的血的价格被封装: “因为确实,你们被卖了,并且以很高的价格被卖了!所以,要荣耀上帝在你们的身体上”(一哥 6:20),以便向人提供所有的恩典: “因为上帝没有舍弃他的儿子,而是将他在我们所有人身上交付,就是在他自己的血里”(罗 8:32)。没有上帝的帮助,人无法移动起来接受上帝的恩典,或产生引向救赎的好思想。因为是上帝在人内工作,无论是在他们的意志上,还是在其行动上,并给予人好思想。
根据保禄的教义,恩典的呼召非常重要,因为它基于个人对成为选民的完全归属和对正义的恩典的经历,这是末世救赎的第一步:“就这样,如今在我们时代,还有一部分人,是自由选择的恩典的‘余派’。但如果是恩典,就不因行善而得了恩典。否则,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罗马书 11:5-6)。“我们该说什么关于我们父按肉身计算的亚伯拉罕?他有什么可自豪的?但圣经说:‘亚伯拉罕因信上帝而得义’。现在,做某事的人,他的报酬不算作恩赐,而是应得的。相反,不做事的人,若是信那使不义的人得义的人,他的信心就算作正义。正如大卫所说,那被上帝按着恩典赋予正义的人是幸福的”(罗马书 4:1-6)。正义并不依赖于摩西律法(托拉)的功德: “因为没有人因行律法的礼仪而得义前面立在上帝面前。因为律法的目的只是认识罪。…因为我们认为,人得义于上帝,不是因行律法的功德”(罗马书 3:20, 28)。然而,保禄将强调,接受正义的归属取决于对上帝恩典的承认和接受,即信仰: “因为圣经说:‘亚伯拉罕因信上帝而得义’”(罗马书 4:3)。“因为亚伯拉罕有信心上帝,这就算作他的正义”(加拉太书 3:6)。我们在约翰的著作中后来找到了同样的结论,当他宣称:“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工作就是相信他所差来的’”(约翰福音 6:29)。“因为凡是相信他的,不至被定罪;但不信的人已经定罪了,因为他不相信上帝独生子的名字。审判的准则就是这样:光已经来到世间,但世人更爱黑暗,不近光,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因为每做恶的人都恨光,不近光,恐怕他们的行为被揭露。但做真善的人,接近光,因为他们愿意在上帝里面做事,他们的行为没有隐秘”(约翰福音 3:18-21)。“你们的父亲是魔鬼,他想要满足你们的欲望。他从一开始就是杀人的,并不坚持真理,因为在他里面没有真理。当他说话时,就是说谎话,因为他本性就是说谎和是谎言的父亲。但我却是真理,因为我说的是真理。你们中有谁要指证我犯了罪?如果我说的是真理,为什么你们不信我?凡是上帝的,就听上帝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上帝的孩子”(约翰福音 8:44-47)。实际上,恩典通过信仰到达人身上。义人通过信仰生存:“在其中显明了上帝的公义,这是由信仰而来的,并引导到信仰,正如经上所说:义人因信仰而生存。”(罗马书 1:17)。因此,信仰不仅仅是一种心智的同意,而包括服从那位将自己的意志转向上帝的积极爱的人: “但并非人人都听从福音信息,正如以赛亚所说:‘主啊,谁信我们的传道?’”(罗马书 10:16)。“要惩罚那些不认识上帝和不服从我们主耶稣福音的人。”(二提摩太书 1:8)。“在基督耶稣里,信仰行动于爱中。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无关紧要。”(加拉太书 5:6)。“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遵守上帝的诫命。”(哥林多前书 7:19)。圣经中关于信仰教导存在着一种张力。一方面,圣经从所有人都可以决定或反驳通过信仰服从上帝这一前提出发。另一方面,先知、使徒和基督自己的所有劝勉似乎都是徒劳的。这是因为一个人可能因没有简单地相信而被定罪:“凡信而受洗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马可福音 16:16)。保罗也将信仰视为人能掌握的条件,并劝勉所有人“不要白白地接受上帝的恩典”(二哥林多书 6:1b)。约翰在说:“有人问他们:‘我们该做什么才能行上帝的工作?’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工作就是相信他所差来的。’”(约翰福音 6:28-29)。因此,我们必须不背叛圣灵,因为:“不要使圣灵的感动使你们忧伤;你们受了上帝的印记,是将来得救的。”(以弗所书 4:30)。相反,信仰是上帝的恩赐:“凡被父引来的人,都会到我这里来,而我不会拒绝任何一个。”(耶稣回答说):“不要因彼此争吵而抱怨。如果不是父引领他们,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而且,我将他们复活在最后日子。正如经上所说:‘万民都要成为上帝的门徒。’所以,凡是听从父的教导并学习的,都到我这里来。没有人见过父,除了从父那里来的人,他见过父。我实在实在地告诉你们,凡信的人就有永生。”(约翰福音 6:37-40)。“你们是因恩典得救的,通过信仰,也不是出于自己,这是上帝的恩典。”(以弗所书 2:8)。“你们得救是因着恩典,通过信仰,也不是出于自己,这是上帝的恩典。”(腓立比书 1:29)。因此,根据保罗和约拿的信仰,涉及意志行为,保罗所说的是,责任来自上帝,他在人内工作,无论是在他们的意志上,还是在其应用上:“确实,是上帝在你们内产生既愿又行的能力,按照他喜悦的”(菲 2:13)。即使是通过好思想,人能看到恩典所呈现的善美,也经过了上帝的意志: “我们自己无法为自己做任何事,我们的能力来自上帝”(高 3:5)。为了克服这种紧张关系,我们必须坚持使徒保罗的确切话语,不能超出它们。没有上帝的帮助,人无法获得恩典的礼物:“是恩典使你们得救,是信仰,而这不是你们自己的功劳,乃是上帝的恩典”(加 2:8)。但这种恩典被丰富地给予所有人,因为上帝的意愿是所有人都得救,都到达真理的认识:“他愿所有的人得救,并认识真理”(提一 2:4)。上帝对人如此的爱,以至于他建立了新的约: “正如饭后,他拿起杯,说:‘这杯是新的约在我血里。你们每逢喝这杯,就是为我纪念’”(一哥 11:25) 这个约以基督的血的价格被封装: “因为确实,你们被卖了,并且以很高的价格被卖了!所以,要荣耀上帝在你们的身体上”(一哥 6:20),以便向人提供所有的恩典: “因为上帝没有舍弃他的儿子,而是将他在我们所有人身上交付,就是在他自己的血里”(罗 8:32)。没有上帝的帮助,人无法移动起来接受上帝的恩典,或产生引向救赎的好思想。因为是上帝在人内工作,无论是在他们的意志上,还是在其行动上,并给予人好思想。关于人类对上帝恩赐的控制权的问题尚未得到解答。保罗劝勉信徒不要轻易拒绝上帝的恩赐:“作为合作者,我们劝你们不要白白接受上帝的恩典” (2科林多书 6:1)。如果人类不拒绝上帝的恩赐,它将得以成长。这就是悖论所在。一方面,人类可以出于善意做出拒绝上帝恩赐的决定。因为所有善意的决定都源自上帝,上帝不可能拒绝自己。因此,必须存在另一种方式,让人类在不做出决定的情况下接受恩典,而不会是白白接受。事实上,恩典开始运作,向人类展示美好的思想,并给予有利的态度。恩典可以超越人类所给予的帮助,甚至会超越它。然而,它不能超越人类同意。这种不干预,在没有做出决定的情况下,足以让恩典在人类的意愿和行动中得到实现和运作。显然,人类在恩典开始之前就已合作,因为:“我在一切上都能 (在上帝赐予的力量中)” (腓立比书 4:13)。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关于恩典的伟大传统,直到现代,特别关注其与玛丽学的关系。
玛丽是完全开放上帝恩典的完美榜样。为了深入探讨,请阅读圣约翰·保罗二世关于玛丽完全接受恩典条件的《红衣母》(Redemptoris Mater)通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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