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马里亚教义:神圣母性、永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
天主教的玛利亚学说(Mariology)包括关于圣母玛利亚的教义,这些教义被天主教会正式宣告为上帝启示并对所有信徒具有约束力的真理。在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教会定义了四个关于玛利亚的教义,每个教义都回答了关于玛丽亚在救赎史中作为个人和使命的关键神学问题。
天主教马利亚教义概览
简要概述: 天主教会正式定义的四项关于马利亚的信仰真理:神母(431年),永处处童贞(649年),无染原罪(1854年),升天(1950年)。每项教义都回答了重要的基督学问题,对所有天主教信徒具有约束力。关键点:– 神母(431年): 尼西亚-埃菲索斯大公会议(431年)反对内斯特利派,宣告马利亚是“神母”(Theotokos),即上帝的母亲。 – 永处处童贞(649年): 拉特兰会议(649年)在马丁一世教皇领导下,定义了马利亚在生育耶稣前、期间和之后始终保持童贞。 – 无染原罪(1854年): 1854年,教皇庇护九世确认了“无染原罪”的教义,即马利亚在受洗时已免除原始的罪恶。这是在露德朝圣期间,马利亚自己宣告:“我就是无染原罪的”(”Eu sou a Imaculada Conceição”)。 – 升天(1950年): 教皇庇护十二世在1950年定义了升天教义,这是自梵蒂冈第一会议以来唯一一次明确使用教皇无误性的教义来定义一个教义。教义逻辑: 马利亚的四项教义遵循着神性相应的逻辑:对马利亚的每一次肯定,都源自于她作为神母的地位。圣母玛利亚的神圣母性
圣母玛利亚的神圣母性是所有其他玛利亚学说的基石:正因为玛利亚是上帝的母亲,她的其他特权、童贞、无染原罪和升天才有意义和依据。相称性要求那位本应是上帝母亲的人获得履行这种尊严所需的恩赐。第二个教条:永恒童贞(第五至第六世纪)
玛利亚的童贞自早期教会以来一直被公认,在耶稣基督的诞生前、期间和之后都是如此。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553年)庄严确认了这一信仰,使用“永恒童贞”(aeiparthenos)的称号来描述玛利亚。永恒童贞的三方面包括:– 怀孕前的童贞:耶稣由圣灵受孕,没有男人的介入(马太福音 1:18-20;路加福音 1:34-35)。 – 分娩时的童贞:耶稣的诞生没有侵犯玛利亚的纯洁,这是从奥古斯丁和亚姆布罗斯等教父的传统中一致认同的。 – 分娩后的童贞:玛利亚在耶稣诞生后没有生过其他孩子。福音书中提到的“耶稣的兄弟”是根据天主教和东正教传统被认为是表兄弟,或者根据东正教传统是约瑟夫的另一个婚姻的子女。第三个教条:无染原罪(1854年)
教皇庇护九世(Pius IX)于1854年12月8日通过《无可谤的神》(Ineffabilis Deus)圣座宪章定义了这个教条。该教条声明,由于耶稣基督的预见功效,玛利亚自受孕之刻起就被免除了原罪的污渍。这是最明显体现《先验恩典》逻辑的教义:玛丽被预防性地赎回,不是从犯了罪后得到释放,而是避免了犯下罪过。因此,基督作为她的救赎者,比任何其他人类更完美。在定义这个教义四年后,1858年,圣母玛利亚在露德超自然地确认了这个教义,向伯纳德·索维约斯(Bernadette Soubirous)表示自己是“无污点受胎”的。第四个教义:玛利亚的升天(1950)教皇庇护十二世在《Munificentissimus Deus》(最慷慨的神)使徒宪章中定义了这个教义。1950年11月1日,定义了自梵蒂冈第一会议(1870年)定义教皇首要权以来,唯一一个明确引用教皇无误权力的教义。该教义宣称,玛丽“在完成地球生命后,以身体和灵魂被提升到天上的荣耀”。需要注意的是,定义没有具体说明玛丽是否在升天前死亡,这一问题在神学上仍然开放。大多数神学家认为玛丽经历了“入睡”(koimesis),但身体没有腐烂。玛丽教义的逻辑:适当性
四个玛丽教义遵循内部一致的逻辑,基于神学适当性的原则:上帝为准备祂儿子的母亲,可以做到的事,祂也确实做了。如邓斯·斯考特所言:“祂能,合适,所以祂做了”。这种逻辑并非随意而为:它源自神圣的母性(基础),并由此推导出其他特权,作为母亲上帝尊严的必然结果。深入研究玛丽教义
深入研究玛丽教义需要系统性的《玛丽学》(Mariologia),历史性的《玛丽神学》(Teologia Mariana),以及严格的神学方法。Locus Mariologicus研究所通过其《玛丽学研究生课程》和国际课程及研讨会,在这一领域提供卓越的学术培训。为了深入研究玛丽教义,我们推荐阅读约翰·保罗二世的《救赎之母》(Redemptoris Mater,1987),其中教皇发展了每一条重大玛丽特权的神学和圣经基础。深入学习:探索玛丽学、玛丽神学、玛丽显灵以及玛丽学研究生课程、天使学和常见问题。关于玛丽犬马的常见问题
天主教会确定了四项玛丽犬马吗?
四项被正式确定的玛丽犬马是:神圣之母或神母(埃菲索斯公会议,431年),永处处女(拉特兰公会,649年),无污点受胎(皮亚九世,1854年),以及玛丽身体和灵魂被升天到天上的荣耀(皮亚十二世,1950年)。“神母”犬马意味着什么?
“神母”是431年埃菲索斯公会议所定义的,意思是“那一位生下神的”。这一定义针对的是内森派(Nestorianism),内森派主张区分基督的两种性质。定义是基督学上的,而不是玛丽学上的:它确认了出生于玛丽的神是真正的神性化身。无污点受胎犬马指的是耶稣的受胎吗?
不是。无污点受胎犬马指的是玛丽在圣安那(Sant’Ana)子宫中受胎,自始至终免于原罪,因上帝特有的恩典预见了基督的功效。与耶稣的纯洁受胎(无原罪受胎)是不同的教义,后者与玛丽的永处处女有关。玛丽在升天前是否已经去世?
皮亚十二世(1950)的定义没有明确这一点。大多数神学家认为,玛丽经历了“入睡”(koimesis),即在升天前没有腐烂的身体,但这一观点在东正教中得到确认。定义只提到玛丽“身体和灵魂被升天到天上的荣耀”。每个教义的文件和研究
为了深入探讨每个定义,并引用相关来源——从公会议文件到完整教皇文书:1. 神之母(Theotok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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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母:什么是神的母亲
- 尼西亚公会议(431):定义
2. 永恒童贞
- (注:由于缺乏上下文,无法提供更具体的翻译。上述代码片段本身并不包含需要翻译的文本,仅是一个HTML结构。如果有具体内容需要翻译,请提供完整文本。)
- 拉特朗公会议(649):永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处
- 托莱多十一三公会议:君士坦丁堡的公认
3. 无染原罪
4. 升天
- (注意:由于缺乏上下文,无法提供更具体的翻译。上面的HTML结构仅表示一个无序列表的开始。)
- 《最慷慨的神》(1950):全文
- 圣母的入睡:假设的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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